丈夫失音訊.妻不願離婚 單方面難申請贍養費
在英國工作的丈夫多年來豪無音訊,妻子沒有收入來源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她是否可在不離婚前提下,單方面申請贍養費?
⊙梁女士指出,她的丈夫在英國工作多年,以前會定期將生活費匯入她的戶頭。
她說,數年前其丈夫拒絕接聽她的電話,甚至停止匯入生活費,多年來豪無音訊。
她指出,她與丈夫育有一名女兒,女兒已出嫁外地,雖她省吃儉用,但沒有收入,讓她生活陷入困境。
她說,不想單方面申請離婚,卻又擔心將來的生活,她詢問是否可在不離婚前提下,單方面申請贍養費。
★林若輝律師
梁女士可爭取生活費,惟其丈夫音訊全無,無法將傳票交至其丈夫手中。
而且梁女士生活已陷入困境,在聘請律師方面也成問題,事主唯有想辦法解決生活經濟問題。
若梁女士單方面申請離婚,她必須前往婚姻協調局,在協調局官員認證下獲發離婚證明書,程序須花2至3個月時間。
然后再聘請律師處理單方面申請離婚手續,過程須花至少6個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