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再当前夫车贷担保人 事主需找第三者顶替
女事主不满离婚后,还保持为前夫的车贷担保人,直呼这对她不公平。
⊙蔡女士说,她和丈夫最近离婚了,原因是丈夫有外遇,所以无法再持续婚姻。
她说,在她和老公还是夫妻关系时期,丈夫曾因为要买车但不够资格申请贷款,所以由她充作担保人。
“如今我们离婚了,我是否有权利撤销有关的担保?”
她说,之前愿意成为担保人,是因为她是妻子的身分,如今离婚了,大家就没有瓜葛了,若维持她是担保人的身分,对她不公平。
★陈博雄律师
在法律上,女事主是无法挣脱担保人的身分,因为当时她签署作为担保人时,和她的婚姻是没有关系的。
但是如果女事主找到第三者自愿代替她成为担保人,可尝试与银行接洽,但接不接受是银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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