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日訊)新山百合花園第一與第二住宅區向市政局申請“保安社區”(Guarded Neighbourhood)被拒;當局準備拆除居民自行裝設的圍籬,但居民希望當局“以民為先”,保留圍籬,維持當地治安。
根據當局規定,“保安社區”計劃不能建圍籬,只能設保安入口處,安排一名保安員站崗,但居民為了社區安全自行建圍籬,引起新山市政局關注。
在百合花園第一區(摩烈1/2路至摩烈5路、摩烈1/6路),因有部分居民向新山政局投訴不滿自行圍籬,加上市政局工作人員進入該區修剪樹木或倒垃圾受阻,目前居委會已接獲當局的通知,限令近期拆卸圍籬。
吁市局給予明確指南
另外,百合花園第二區(摩烈2/6路至摩烈8路)的居民則希望獲當局批准保安社區計劃,並要求與摩烈2/9路至摩烈12路聯合。
約百名來自百合花園第一至第三區居民,昨晚出席警民對話會時反映上述問題;出席者包括市政局官員、警方代表及新山市議員。
部分居民反映,他們了因要維持當地社區安全,才自行圍起籬笆設立保安區。
他們也明白新山市政局基於種種考量,包括若住宅區內有公共設施,例如籃運場,而不能將住宅區圍籬。
居民認為,只有保安員駐守但沒有圍籬,是很難杜絕罪案發生,希望當局給予明確的指南,讓居民能住在圍籬社區,以保障安全。
此外,居民投訴摩烈2/38路巴剎外面,因許多居民亂丟垃圾,造成臭氣沖天,希望固體廢料公共衛生管理機構(PPSPPA)與新山市政局關注。
楊國良吁居民週內呈備忘錄
馬華新山市議員楊國良要求出席警民對話會的居民在一星期內,呈交備忘錄給馬華巴西古當區會,他會將課題帶到新山市政局討論。
他說,在新山市政局管轄之下,住宅區沒有獲得當局批准,而自行圍籬的個案不計其數。
他說,一些住宅區沒有申請居民委員會,便自行圍籬設保安區,並向居民收取保安費,衍生許多問題,當局已接獲投訴個案。
他于星期日出席警民對話會時,這么指出。
他解釋,“保安社區”不能在住宅區內圍籬,同時不能安裝自動柵欄,而要改用橫木當門禁,並安排一名保安員站崗。
他也強調,目前新住宅區是由發展商向當局申請圍籬(Gated)計劃,所以住宅區才可以建設圍籬。
“這是兩者的不同,有些舊住宅區,申請保安社區計劃時,也自行圍籬,這是不合法的。”
保安員無權要求訪者出示證件
嗎哂至達城警區刑事調查主任哈密指出,只有警員有權要求他人出示身分證,住宅保安亭的保安員無權要求拜訪者出示證件,惟基於社區安全理由,是可以抄下拜訪者證件資料。
他於星期日在警民對話會上,針對居民提出基於社區安全問題,保安人員是否可抄下拜訪者證件資料時,這樣回應。
“保安人員不能掃描拜訪者證件作為記錄,否則會引發濫用證件問題。”
新山市政局執法主任凱魯在解答居民問題指出,住宅區欲申請保安社區計劃時,必需向社團註冊局注冊為居民委員會,並完善規化整個計劃,例如保安亭不可以設自動柵欄,否則申請將被拒絕。
對話會出席者包括至達城警區副主任諾納占、馬華新山中區市議員陳傳平、柔佛再也警局主任莫哈末和百合花園第三區居民委員會主席甘志明。
圍籬自我保護
★鄭志榮(58歲,工程顧問)
我是在住在摩烈1/6路的居民。
我們當初向新山市政局申請保安社區計劃,惟在沒有獲得回應之下,基於保障居民安全及杜絕罪案發生,才自行圍籬。
巴剎變垃圾場
★楊女士(50歲,從事金融業)
我是住在摩烈2/38路附近住宅區的居民,位于摩烈2/38路的巴剎外,有許多居民將垃圾丟在巴剎外的一處空地,造成當地臭氣沖天和蚊蟲滋生。
我已寫信向新山市政局投訴,問題至今仍沒解決,令人失望。
我也希望當局可以讓本住宅區圍籬,以保障人民安全。
發生破門行竊
★許景發(51歲,自雇人士)
我是住在摩烈3/14路的居民,由於我住的地方很暗,同時同區住宅區發生破門行竊案,引起治安問題。
由於我的住宅區未有保安社區,所以希望獲得當地居民的支持,申請組成居民委員會,以及向新山市政局申請保安社區計劃。
恐安全受威脅
★蔡瑞芬(42歲,會計師)
我是在住在摩烈1/6路的居民。
我擔心的是,如果圍籬被拆除,我們的生命與財產受到威脅,是否警察與新山市政局可以扮演保護我們的角色?
我明白舊住宅區不能申請建圍籬,但我住的地方已是我的家園,我們不可能賣掉屋子,再搬去有合法圍籬的高級住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