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拖延不还订金 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屋主拖延不还订金 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事主放弃买屋交易要求屋主退还5000令吉订金,但屋主却有心拖延,令事主不知如何是好。



⊙陈先生指出,今年9月时看中了一个公寓单位,屋主以28万令吉售出,由于觉得略显昂贵,所以跟屋主沟通,若成功获得银行的贷款便买下。

他说,为了显示诚意,在向银行申请贷款前,已缴付5000令吉给屋主作为订金。

他指出,缴付订金时跟屋主谈妥,若无法申请贷款将要求退回订金,而对方也同意。



他说,过后接获银行通知,指只能批准借贷21万令吉,与家人商量后觉得无法负担,便决定取消购买该公寓,以及要求屋主退还订金。

“我们联络屋主欲取回订金,但对方却一直拖延时间,好像不愿意还钱。”

他直言,付订金给屋主时双方并没有签合约,只是口头上交易,当初是透过支票付款,而有关款项已经过账给屋主,现在应该怎么办?

林若辉律师

陈先生与屋主在进行买卖房子交易时,以银行是否批准房贷来作标准,银行最终有批准房贷,但却不是陈先生的理想数额,也是算批准贷款,屋主有可能以此口头承诺不归还订金。

建议陈先生尽可能要求屋主归还订金,要不然只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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