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延調漲過路費 政府賠大道公司近11億

(吉隆坡3日訊)公共工程部長拿督法迪拉尤索夫指出,根據政府與大道特許經營公司的合約,2008年至2013年共賠償了近11億900萬。

他說,由于政府展延大道公司按照合約調漲收費,因此,政府必須根據合約給予賠償;由于政府今年不漲大道收費需賠償給15條大道的特許經營公司,法迪拉尤索夫預料今年必須賠償數額是4億令吉。

他是在10月30日,以書面回覆行動黨太平區國會議員倪可敏的提問時,這么指出。

大道名稱
2008年至2013年賠償金(令吉)
安隆高架大道 (AKLEH) 1億1922萬
吉隆坡西部疏散大道(SPRINT) 2億8184萬
精明隧道 (SMART) 4575萬
加影外環大道 (SILK) 4667萬
白蒲大道 (LDP) 2億5778萬
加芙大道 (LEKAS) 1388萬
新巴生北峽繞道 (NNKSB) 1910萬
士乃─迪沙魯大道 (SDE) 941萬
新班底大道 (NPE) 1億1451萬
北海居林大道 (BORR) 3033萬
莎阿南大道 (KESAS) 9283萬
牙直利走廊大道 (GCE) 2217萬
南巴生谷大道 (SKVE) 457萬
新街場大道 (BESRAYA) 2429萬
隆布大道 (MEX) 2656萬
總數 11億89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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