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菲益:扣留室采证与DNA样本吻合 Y男子就是安华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沙菲益:扣留室采证与DNA样本吻合 Y男子就是安华

(布城3日讯)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鸡奸案进入第5天上诉审讯,首席检控官丹斯里沙菲益今日举证,反驳辩方坚称安华在扣留室时没有使用过的3样重要证物,以及力指安华就是“Y男子”。



他除了力证安华在扣留室期间,确实曾使用“祝君早安”面巾、牙刷及饮用矿泉水3项重要证物,也指化验师的供词证明扣留室内的牙刷抽取的“Y男子”样本,与赛夫肛门周边采集的DNA样本相符,因而他认为安华就是“Y男子”。

他强调,当局也没有机会对这些重要证物进行伪造证据,而在扣留室及查案官的口供,是根据他们看见的事项阐述,当中并不存在阴谋。

沙菲益今日在联邦法院陈词时,这么说。



他指出,尽管辩方一直质疑警方取走安华物件的过程及方式,但辩方在上诉庭审讯阶段并没挑起这些疑点,辩方在交替盘诘时也未曾询问警方证人核实。

“安华在扣留室时,曾有警员听到安华刷牙的声音,辩方上诉时也未质疑这名警员的供证,这显示这一切都未受到挑战。”

辩方上周陈词时曾强调,安华在扣留室时不曾使用过“祝君早安”面巾、牙刷与矿泉水瓶,警方在2008年7月17日取走这些物件及小撮毛毛发当作证物,当局也从这些物件中采集安华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样本。

辩方也指留室内没有洗面盆,安华不能在扣留室内刷牙。

沙菲益说,这些物件原本就装在塑料袋内,但安华离开扣留室时,这物件已全在地上,可见安华曾经使用过这些物件。

塑料物插肛门说法属撒谎
质疑奥斯曼医生手写报告

沙菲益质疑辩方证人普斯拉维医院的奥斯曼医生手写报告,与其在检查赛夫肛门遭塑料物插入后的两天所提呈报告有出入,借此指证奥斯曼是名不可靠的证人。

他引述赛夫的证词,指奥斯曼医生在手写报告中指赛夫的肛门是遭塑料物插入的说法是撒谎,并不排除奥斯曼是在仓促下撰写有关报告。

他也质疑奥斯曼在报告中,并没有具体说明所指插入赛夫肛门的塑料物体,到底是甚么形状,例如尖的、短的,还是长的?

“奥斯曼医生接受前主控官莫哈末尤索夫盘诘时指出,他是在检查赛夫的两天后,即6月30日,才撰写赛夫的检查报告。”

沙菲益也对奥斯曼在庭上的证词,及后者宣誓书作对比后,认为奥斯曼是名撒谎者。

他说,控方未传召奥斯曼属正确决定,而控方也未弹劾奥斯曼的证词。

法官阿里芬要求沙菲宜,出示奥斯曼的警戒供词,但沙菲益无法出示。

他续说,安华在自辩阶段,并没有传召任何证人,这证明安华无法证明不在现证据。

警方和查案官
见携矿泉水瓶

沙菲益也举证说,根据当日在扣留室值勤的警员供证,指曾看到安华带着一瓶矿泉水进入扣留室,查案官祖德护送安华进入扣留所时,同样看到安华当时拿着一瓶矿泉水。

“查案官祖德曾提及,安华带着那瓶‘Cactus’牌的矿泉水瓶,当局翌日在扣留室也取获这个品牌的矿泉水水瓶。”

他说,警方证词中立,且事实显示安华曾把一瓶矿泉水带进扣留室及饮用它。法庭应该对值勤警员及查案官的口供,接纳这些物件作为证物。

沙菲益提及警员阿米顿小心翼翼取走3样物件,并通过查案官祖德交给化验师,这不应被视为非法取获证物。

不明DNA或因坐厕沾染

沙菲益陈词说,从在赛夫的内裤、赛夫肛门周围抽取的样本发现赛夫及安华的DNA,以及化验师诺莱多拉供词指从牙刷抽取的DNA样本和“Y男子”相符的各种证据上,说明“Y男子”就是安华。

“化验室在赛夫的内裤发现了安华和赛夫两人的DNA,而化验师也从赛夫肛门周围抽取的样本,发现安华和赛夫的DNA,而安华的DNA也出现在直肠深处抽取的非精液样本里。”

对于赛夫身上发现的不明男子DNA,沙菲益认为,这可能是因为赛夫在坐厕时沾染。

他说,化验师只是在直肠浅处抽取的精子,发现18等位基因(18 alleles)。

对于辩方指称化验师谢丽凤应针对发现18等位基因一事提呈报告时,他说,根据化验师所指,这只是出现在一个地方,因此他们就不理会它。

法庭可接受‘陷阱取证’证物

沙菲益指出,尽管辩方指警方在安华扣留室中取得的证据是通过“陷阱取证”(entrapment evidence)得来,但法庭可以接受这些证物。

他说,法庭没有排除这些证据的酌处权;而辩方首席律师已故卡巴星曾在审讯中,反复盘问查案官祖德有关此事。

他也认为,法庭实际上不需要通过“案中案”来承认这3件物件为证物。

“法庭也可以在主要审讯中接受证物;在主要审讯中,律师必须盘问所有问题,而卡巴星曾交替盘问祖德。”

他说,法官在接受这些证物时,并不存有偏见;法官当时曾针对警方逮捕安华一事有所裁决,并接受上述物件为证物。

另一方面,沙菲益强调警方是合法逮捕安华,因为警方是援引严重罪行第377条文来逮捕安华,此条文不需逮捕令。

“安华涉嫌违反自然性行为,这属严重罪行,所以警方逮捕安华时不动用逮捕令,警方是合法逮捕。”

他说,安华在警局时也被告知逮捕的根据,这并没侵犯他赋予宪法下的权利。

不过,沙菲益认同法官苏利亚迪所指,警方逮捕令上注明的公寓地址,并非真正的案发公寓单位的地址,但重要的是,逮捕令上驻明原告赛夫的名字。

“陷阱取证”案例来自新加坡

沙菲益说,他在庭内引述一个案例证明“陷阱取证”是可以获得法庭接受的案例,是来自新加坡。

他说,其实这种取证方式的法律不仅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法庭执行,其他国家如汶莱、印尼及印度等国家,也接受透过陷阱取证证据。

“根据我刚刚引述案例,尽管有一名律师认为有关取证方式对被告不公平及不应被接受,但新加坡法官认为只要是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不管是透过合法还是陷阱方式取证,有关证据都允许接受。”

另外,询及案件审讯是否会在周二结束及裁决,沙菲益指其陈词会在周二午餐前完成,但他并不认为联邦法院会在当日直接下判,因为他们可能需要时间来审判。

他透露,他已完成65%陈词,还会有新论据出现。

辩方早前陈词时说,当局从安华扣留室中取得的证据,是透过陷阱取证得来。

证人指扣留室证物曾被用过

沙菲益指出,根据事实和我国法律,法庭可以接纳从扣留室获取安华的证物。

他说,即使法庭认同有关物件是以不合法的方式获得,但法庭还是可以接纳有关证物为证据,因为根据警方证人供证,扣留室里的证物都曾被安华使用过。

沙菲益也出示扣留室的纪录,证明扣留安华的扣留室在安华抵达前,已被清理过。

“尽管有证据显示,负责检验的吉隆坡中央医院医生曾将棉棒置入安华的肛门,但遭后者拒绝提供其肛门的样本。”

他说,这个棉棒是一个很强的证据,但因为安华拒绝棉棒置入其肛抽取样本,以致这个化验并没有使用到。”

针对辩方强调安华不可能在扣留所内刷牙的论点,沙菲益认为,安华可以使用扣留室里面的水龙头刷牙。

遭“蹂躏”后疼痛
理解赛夫用润滑剂

沙菲益指出,赛夫已并非第一次被安华鸡奸,而赛夫供证中也坦言这个(被鸡奸)并非是他心甘情愿进行,在忍无可忍之下报案。

“安华鸡奸赛夫时,在他体内射精,赛夫每次遭鸡奸后皆感到疼痛,这已显示赛夫‘不愿意’,他也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之后他经过一番思虑后,终于在两天后报案。”

他说,安华鸡奸赛夫,之前可能已经有“预演”过,而赛夫的供证,也能阐述他是如何被鸡奸过程。

他续说,法庭须考虑上述各种因素,以理解赛夫为何使用润滑剂。

“基于诚信问题,赛夫与安华之前的接触及经历,应该被法庭接纳为证据,因为这有助于了解事件背景。”

黄洁冰吁民众出席声援

雪州行政议员黄洁冰等领袖在演讲时,不断呼吁民众必须出席周二最后一天审讯日,为安华声援,促请法庭释放安华。

大约10时左右开始,安华支持者已陆续增加至近百人,他们也在司法宫展开小型演讲至案件审讯结束后,支持者也迅速散去。

另外,原本需以身分证替代领取一张粉色证件在庭外采访的媒体,周一仅是登记和把身分证交给司法宫,但司法宫并没有提供证件给记者作为替代。

安华不理会聘前法官打官司争议

尽管有人非议安华选择联邦法院前法官丹斯里哥巴斯里南作为其鸡奸案最终上诉案的首席律师,但安华认为事实就是事实,无需在此课题继续纠结。

他说,巫统聘请沙菲益负责此案件并没有被质疑,但为何他聘请斯里南为首席律师却被挑起课题。

“不过没关系,就让它去吧,我相信律师团能以实据来反驳被混淆的事实。”

安华也称赞联邦法院五司有耐心地聆审其鸡奸的案件。

他说,由于其案件是根据科学证据来审讯,所以联邦法院五司在聆听有关DNA方面陈词时,比上诉庭更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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