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决:议员遭禁足可享福利 国会须付哥宾星薪酬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法院裁决:议员遭禁足可享福利 国会须付哥宾星薪酬

(布城3日讯)联邦法院今天裁决,国会在禁足任何国会议员时,没有权力拒绝支付国会议员的薪酬、福利及津贴。



因此,联邦法院谕令,国会支付薪酬给在2009年遭禁足国会1年的行动党蒲种区国会议员哥宾星。

联邦法院同时也维持高庭和上诉庭的判决,即没有法令赋权国会停止发出薪酬给国会议员。

这是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一致的裁决,有关判词是由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苏利亚迪书写,并由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陈国华代读。



代表国会下议院议长的是高级联邦律师阿马吉星,而哥宾星的代表律师则是珊吉柯和柏拉柯丝。

哥宾星是于2009年3月16日被冻结国会议员职务、薪酬和福利1年,因此于2009年4月起诉下议院议长、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国会秘书和大马政府,要求宣布国会的决定无效。

卡巴星最后民事官司

高庭于同年10月谕令国会支付薪酬给哥宾星,并裁决起诉人不能向法庭挑战国会的冻结令。

议长及等3造就高庭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上诉庭于2012年3月维持高庭判决,案件于是上诉到联邦法院。

哥宾星通过文告表示对联邦法院的裁决感到欣慰,并指这是其已故父亲卡巴星在逝世前,所打的最后一场民事官司。

“卡巴星先生对我说,如果打赢这场官司,这将会是他的希望,以求国会能够检讨过去冻结其他代议士薪酬的决定。”

因此,他希望议长丹斯里班迪卡阿敏能够考虑此事,因为许多国会议员都是全职代议士,他们都是靠国会薪酬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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