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須交出賬目產業 PPS非法名字禁再用
(布城4日訊)內政部今日證實,檳州志願巡邏隊(PPS)違反1966年社團註冊法令第5(1)條文,是個影響社會安寧的組織團體。
內政部秘書長拿督莫哈末卡立沙里夫今日發表文告說,基於1966年社團註冊法令第7(3)(b)條下,該組織名字和標誌等皆不可重新使用,其名下賬目和產業等必須交由報窮局接管。
他指出,任何該組織成員執委若自稱代表檳州志願巡邏隊,甚至召開會議,任何在該組織名義下展開的活動,將抵觸1966年社團注冊法令335條文,違例者可被控上法庭。
違例者可被控
“在此促請社會與政府合作共同拒絕參與該組織活動,因此團體已違反現有法令。”
檳城志巡邏隊(PPS)是由檳城州政府在成立鄉委會的初衷下,於2010年成立的團體,主要的任務為輔助警力,協助維持地方治安。
不過,隨著該巡邏隊成員濫用權力毆打他人的案件出現,以及州政府沒有向社團注冊局為該組織注冊下,內政部已將檳城志巡邏隊列為非法組織。
黃偉益建議檳政府
上庭維護檳志巡隊
報導:劉可欣
(檳城4日訊)檳州志願巡邏隊副主席黃偉益建議檳州政府,上庭挑戰警方逮捕檳州志願巡邏隊成員及內政部宣布巡邏隊為非法組織的決定。
他認為,內政部宣布,根據1966年社團註冊法令第5(1)條文,檳州志願巡邏隊從本月3日開始,被鑑定為非法組織的決定,不應有追溯效力(retrospective effect)。
“警方已經未審先判,所以,警方早前逮捕158名志願巡邏隊成員的做法是非法的,他們應馬上被無條件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