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过7年申请报案纸 物业将转名给父母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失联过7年申请报案纸 物业将转名给父母

事主和弟弟有一块联名地段,最近有意售出,但弟弟却失踪十多年,导致无法卖地。



⊙林先生指出,该地段是与弟弟联名所有,但弟弟失踪已超过10年,根本不知道对方身在何处,无法找到对方。

他说,2009年时曾透过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登报寻找弟弟,但弟弟至今仍然音讯全无。

他指出,曾询问过律师的意见,律师指必须获得弟弟的身份证号码,有可能可进行卖地的交易。



他询问,若前往登记局欲得知弟弟的身份证号码,官员是否允许?弟弟不在的情况下,有什么方法能够将该地段卖出?

★林若辉律师

如果亲人失去联络7年以上,家属可向法庭申请此人已不在世上,然后亲人名下的物业财产就会转给家人,依照顺序是先转给父母才轮到兄弟姐妹。

法庭通常都是以报案纸的日期作为依归,庆幸的是林先生2009年有透过张天赐寻找弟弟,可把有关剪报作为证据,看法庭是否受理。

建议林先生还是应该到警局备案,如果要从登记局得知弟弟的身份证号码,可能要报案书证明。

得知身份证号码后依然不能够卖地,因为必须要向法庭申请弟弟已不在世上,获得批准后才能够分配弟弟留下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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