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经纪遭绑架.2青年控绑架 罪成可判死刑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女经纪遭绑架.2青年控绑架 罪成可判死刑

(槟城4日讯)女房屋经纪见客时惨遭脱光衣绑架一案,两名华裔青年今日被控绑架罪,案订12月9日过堂,以待控方获取总检察署发出的核准提控书后,将此案直接移交高庭审讯。



被告叶志顺(31岁、寿板店职员)及叶俊木(技术人员、29岁),被指于今年10月24日下午2时30分,在槟垄尾大华高原组屋某单位,意图禁锢及绑架一名49岁华裔女子,勒索2万令吉赎金,触犯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

此罪最高刑罚是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没有被判死刑,需面对鞭笞。

两名被告是在案发4天后(28日)被捕,因案涉及死刑罪刑,都不获准保释。



推事戴安娜在通译员宣读们的罪状后,谕令将案展12月9日过堂,以让两名被告聘请律师抗辩,及待控方取得核准提控书,将案直接移交高庭审讯。

案由莫哈末法兹里副检察司主控。(人名均译音)

新闻背景:看屋被打晕掳走勒索

女事主是在10月24日接到一名自称Jimmy Ooi的男子致电指他在大华高原有个单位要脱售后,依约在当天下午2点30分前往议价,岂料,一出电梯,即遭人从后偷袭,用布袋遮脸罩头掳走。

事主昏迷醒来发现遭人脱光衣服并捆绑手脚,身上现款及2张信用卡也被匪徒拿走,到发林一家金店盗刷7600令吉,回头再狂殴她一顿,并向她丈夫勒赎2万令吉,现款到手后才释放她。

警方依据女事主口供调查,成功掌握2名绑匪身份,并在28日晚在大华高原疑是匪徒住处逮住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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