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經紀遭綁架.2青年控綁架 罪成可判死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女經紀遭綁架.2青年控綁架 罪成可判死刑

(檳城4日訊)女房屋經紀見客時慘遭脫光衣綁架一案,兩名華裔青年今日被控綁架罪,案訂12月9日過堂,以待控方獲取總檢察署發出的核准提控書后,將此案直接移交高庭審訊。



被告葉志順(31歲、壽板店職員)及葉俊木(技術人員、29歲),被指于今年10月24日下午2時30分,在檳壟尾大華高原組屋某單位,意圖禁錮及綁架一名49歲華裔女子,勒索2萬令吉贖金,觸犯1961年綁架法令第3條文。

此罪最高刑罰是死刑或終身監禁,若沒有被判死刑,需面對鞭笞。

兩名被告是在案發4天后(28日)被捕,因案涉及死刑罪刑,都不獲准保釋。



推事戴安娜在通譯員宣讀們的罪狀后,諭令將案展12月9日過堂,以讓兩名被告聘請律師抗辯,及待控方取得核准提控書,將案直接移交高庭審訊。

案由莫哈末法茲里副檢察司主控。(人名均譯音)

新聞背景:看屋被打暈擄走勒索

女事主是在10月24日接到一名自稱Jimmy Ooi的男子致電指他在大華高原有個單位要脫售后,依約在當天下午2點30分前往議價,豈料,一出電梯,即遭人從后偷襲,用布袋遮臉罩頭擄走。

事主昏迷醒來發現遭人脫光衣服並捆綁手腳,身上現款及2張信用卡也被匪徒拿走,到發林一家金店盜刷7600令吉,回頭再狂毆她一頓,並向她丈夫勒贖2萬令吉,現款到手后才釋放她。

警方依據女事主口供調查,成功掌握2名綁匪身份,並在28日晚在大華高原疑是匪徒住處逮住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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