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建成:非法業者享法定假期?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植建成:非法業者享法定假期?

你常看報章嗎?問你兩道關于大馬執法的問題,試猜猜看答案。



(1)請問警方何時全面取締國內的非法賭博中心?

A.10月27日之前
B.10月27日之后的7天內
C.11月3日之后
D.看警察總長的宣佈。

(2)陸路交通局何時取締違法的車牌、車燈和透光度不夠的擋風玻璃?



A.11月1日之前
B.11月1日之后
C.明年5月1日之后
D.車牌、車燈從11月1日開始,擋風玻離則展延至明年5月。

全國警察總長卡立,上周高調向全國非法賭博中心“宣戰”,日期正好是10月27日,他要全國各警區主任在7天內關閉轄區範圍的賭博機中心,否則將會被調職。

卡立如此嫉惡如仇,當然是老百姓的福份,只不過他出戰前如此大張旗鼓,一些馬機業者知道了地區警方要向上頭交差,紛紛拉下鐵閘關門避風頭,一周下來,警方是有掃到一些電腦主機回來,但漏網之魚恐怕也不少。

試想想,如果卡立不是公開向非法賭博業者喊話,而是發密函給各警區主任,執法效果會不會好一點?警方執法最怕就是走漏風聲,馬機業者一聽到老大要在7天內掃蕩,當然“識do”啦,落閘走人。只是我們小老百姓抓破腦袋都不知警方的謀略,看得一頭霧水,真可謂高深莫測。

姑息養奸罪案滋長

至于陸路交通局執法的對像是一般老百姓,在行動前公然對大眾喊話,有宣導和教育的意義,可以理解。但執法單位擇定某一個日期再執法,這樣的邏輯,是否有問題呢?

上述這兩道問題,答案看來起應該都是D,這就是大馬執法單位的可悲之處。在警察總長向全國非法賭博中心宣戰之前,難道馬機業者就可安然執業,享受法定的假期嗎?地方警區主任是否應該責無旁貨,持續性地維持社區的治安和寧靜呢?

至于車子裝上了頻閃燈、車牌號碼附近有其他圖文干擾的情況,在路上早已司空見慣,每回看到這些車子,都讓我們這些奉公守法的司機驚嘆:“為什么他的車牌改成這樣不會被捉?難道他考駕照時沒學到不能這么做嗎?”

大馬執法單位若長期姑息違法者、犯法者,隔一段時間就像大商場的大促銷一樣,才執行主題性的執法行動,就是變相鼓勵人們說,執法旺季之外,是偶而可以違法的,那是守法的淡季啊。

這就像犯罪學上所謂的“破窗效應”,小奸小惡一旦被忽視,其他罪案就會滋長、蔓延。

在大馬,一些行業和領域,在執法不嚴情況下,早已形成結構性犯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大家偶而再“演習”如何打擊罪惡,這正是對法治的普世性和一致性,所造成的最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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