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不明费用没收据 屋主向发展商索取
从购房到转名程序,发展商疑多次要求缴付不明费用,事后却没给予收据,导致欲售卖房屋的屋主,要求厘清各种费用。
⊙陈女士指出,在2004年以4万2000买下以上单位,当时是分数张支票来缴付,惟一些手续费用则用现金。
她说,在取得地契及转换屋主的程序中,对方职员再向他索取不明费用,基于要求尽快完成有关工作,在没问太多的情况下就付款。
她指出,尽管曾就收据事宜,要求发展商职员重新发出收据,即使是副本也可以,可惜未得到对方理会。
“我用过上门的方式,也试过致函,甚至通过律师,无奈还是得不到全部收据。”
她说,相信发展商有收过不必要的费用,可惜对方始终不愿就收据事情给予回应,这下自己可怎么做?
★麦嘉强律师
屋主拥有地契及当初的买卖合约后,欲出售有关单位就不成问题。
不过,既然陈女士坚持要取回收据,可尝试透过仲裁庭的管道,或致函向有关当局投诉,但需强调的是,以上做法未必能协助事主,达到期望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