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不明費用沒收據 屋主向發展商索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繳不明費用沒收據 屋主向發展商索取

從購房到轉名程序,發展商疑多次要求繳付不明費用,事后卻沒給予收據,導致欲售賣房屋的屋主,要求釐清各種費用。



⊙陳女士指出,在2004年以4萬2000買下以上單位,當時是分數張支票來繳付,惟一些手續費用則用現金。

她說,在取得地契及轉換屋主的程序中,對方職員再向他索取不明費用,基于要求盡快完成有關工作,在沒問太多的情況下就付款。

她指出,儘管曾就收據事宜,要求發展商職員重新發出收據,即使是副本也可以,可惜未得到對方理會。



“我用過上門的方式,也試過致函,甚至通過律師,無奈還是得不到全部收據。”

她說,相信發展商有收過不必要的費用,可惜對方始終不願就收據事情給予回應,這下自己可怎么做?

★麥嘉強律師

屋主擁有地契及當初的買賣合約后,欲出售有關單位就不成問題。

不過,既然陳女士堅持要取回收據,可嘗試透過仲裁庭的管道,或致函向有關當局投訴,但需強調的是,以上做法未必能協助事主,達到期望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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