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跨境商業糾紛 政府願投資仲裁服務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解決跨境商業糾紛 政府願投資仲裁服務

(吉隆坡4日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說,仲裁已成為解決跨境商業糾紛公認的方法,尤其是在各個公司由不同的司法制度管轄的新興亞洲,因此,政府也承認仲裁在區域發展的重要性,並願意投資這項服務的未來。



他說,馬來西亞有很好的茁壯成長環境,我國的法庭支持仲裁程序和仲裁裁決的結果,因此,這讓一些糾紛可以在數月內解決,而不是數十年。

“法律服務在東南亞不斷發展,就是讓仲裁出現,以作為解決商業和企業機構糾紛替代方式的典型例子。”

仲裁中心推介



納吉是于今日為吉隆坡區域仲裁中心(KLRCA)新大樓主持推介禮時,如是指出。這座新大樓是是蘇萊曼大廈,也是吉隆坡伊斯蘭法庭的前身。

出席者包括首相署部長南希蘇克里、聯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查基、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亞非法律協商組織(AALCO)總秘書拉末莫哈末和吉隆坡區域仲裁中心總監拿督桑得拉拉祖。

首相說,政府在數月前修改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已正面促進國內仲裁領域的發展,因其中的37A條文允許外國仲裁員和律師到大馬參與仲裁程序,並豁免“飛進飛出”(fly-in fly out)禁令。

“這也意味著外國仲裁需要申請工作准證,就能在我國參與仲裁程序,這進展無疑令我國開啟國際大門。”

他說,這也是政府對發展和開啟服務領域的承諾,這也讓外國仲裁在我國更有競爭力和享有更多的機會。

“提高競爭力或許對一些律師樓造成壓力,但這是利多于弊的,包括提高水平、提升給于顧客的服務,同時也讓我國公司能更完整的與世界接軌。”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