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森美兰头条】 原产车牌也罚 应先取缔制造厂不是车主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今日森美兰头条】 原产车牌也罚 应先取缔制造厂不是车主

(马口5日讯)取缔违规车牌,引起车主大反弹 !



陆路交通局从本月1日起在全国同步展开取缔违规车牌、频闪灯和氙气灯取缔行动,许多车主纷纷中招,有者更非议自买车以来从未没更换过车牌,也一样接罚单。

马口州议员周世扬披露,他已接获多名车主投诉,他们的车辆从不曾动过车牌,可是照样被取缔。

他说,车主们都申诉,如果车牌字母不合规格,警方应该先取缔汽车代理商,甚至是汽车制造厂,而不是车主,否则这将对车主极不公平。



没100%符规格车牌

他今日在助理钟政光、叶运华及党员李亚志和朱少平陪同下,在马口多个地区听取民众的投诉。

他说,目前路面上的车辆车牌,没有100%符合1959年的车牌规格,尤其是字母之间距离和阿拉伯字之间的距离太接近,都被指违规。

他强调,有关规格是55年前定下,经过这么多年的考验,是否应该认真加以检讨。

周氏说,马口有80%的车牌都违规,接获传票后将面对100令吉至250令吉的罚款 。

周世扬说,其实交通局执法组应该同时阅读第五及第六项条规,其中第六项清楚说明,车牌在白天必须在75尺的距离下清楚看到,摩哆是60尺距离。

夜间规则是车辆60尺和摩哆50尺,所以只要车牌能够清楚被看到,而不是执著于字母之间距离,或者是阿拉伯字的距离,否则这只是为难车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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