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改教后病逝没立遗嘱 非穆斯林妻难继承遗产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夫改教后病逝没立遗嘱 非穆斯林妻难继承遗产

(古来5日讯)华裔老翁隐瞒家人改信伊斯兰,病逝后,其印尼华侨妻子申请遗产分配时,遭有关当局驳回。



由于死者没有立遗嘱,他非穆斯林的妻子将不可继承所有留下的遗产,并将会自动归纳伊斯兰财库(Baiumal)管理,因此家人要取回遗产希望渺茫。

病逝老翁许大发(62岁)去年患上肝炎,其妻子黄梨应(55岁)在超市工作,夫妻俩育有一名15岁的儿子。

老翁卧病期间,黄梨应无意中在丈夫的文件夹中,找到一张丈夫于2011年信奉伊斯兰教的证明。



归伊斯兰财库

当时,黄梨应因忙着工作及照顾生病中的丈夫,而无暇顾及其他事情,也从未过问丈夫,有关改信伊斯兰教一事。

她的丈夫于今年1月病逝后,因丈夫没有留下遗嘱,她便到土地局的小数额遗产分配部门申请,希望将屋子地契改成她的名字,却遭到驳回。

黄梨应今午在马华古来支会主席戴锦培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指出,她与丈夫于1998年购下位于古来蒲莱花园的廉价屋,并已于2009年还清房屋贷款,却没想到丈夫改信宗教后,她无法得到地契拥有权。

她于今年9月30日收到一封来自土地局的小数额遗产分配部门的信件中提及,基于丈夫改信伊斯兰教,不是伊斯兰教的她无权继承产业。

另外,非穆斯林无法继承穆斯林逝世后的任何财产,若该名穆斯林没有立遗嘱,所有留下的遗产将会自动归纳伊斯兰财库(Baiumal)管理。

对此,戴锦培指出,他已致电伊斯兰财库(Baiumal)了解,处理该事项的程序,基于明文规定非穆斯林无法继承穆斯林产业,所以妇女要拿回屋子地契,机会非常渺茫。

妻申请大马卡受影响

黄梨应申请我国身分证长达20年,在即将获得身分证时,却因此事影响,至今被迫持有居留证。

她申诉,她在1992年嫁入我国时,便与另外一位同是嫁入我国的印尼同乡朋友,一起申请身分证,该名友人已于2012年批准,获得我国身分证。

她也曾致电国民登记局询问,官员回应近期内就有结果,她心想应该能如期领获身分证。

黄梨应去年收到登记局的来函表明,根据联邦宪法15(1),她的丈夫改信宗教身分有变,他们在法律上已不再是夫妻关系,因此申请遭到驳回。

另外,有关当局在信中建议她,可根据联邦宪法19(1)居住我国长达12年以上者,可申请成为我国公民。

戴锦培将于下星期带黄梨应到登记局,协助她处理身分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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