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S屬非法組織.州議員為隊員感到不值 「捉了賊 反被當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PPS屬非法組織.州議員為隊員感到不值 「捉了賊 反被當賊」

報導:陳明堅、梁傑華
(大山腳、檳城5日訊)檳州議員對內政部宣布檳州志愿巡邏隊(PPS)為非法組織感不滿,因為該組織過去對地方罪案貢獻良多,在治安付出的努力沒被受到認同,反而被視為威脅公眾秩序組織!



行動黨武拉必區州議員王國慧說,州政府當初成立檳州志願巡邏隊,旨在協助警方維持地方治安,絕對不是影響社會安寧的組織,因此,州政府不排除會針對內政部的決定提出上訴,通過法律途徑,裁決該組織的合法性。

“此事會交由州政府聘請律師跟進。”

內政部昨日宣布,檳州志願巡邏隊違反1966年社團註冊法令第5(1)條文,是個影響社會安宁的組織團體,民聯議員認為此舉明顯是政治打壓,PPS淪為政治犧牲品。



人民吃虧

王國慧認為,PPS課題已被政治化,最終吃虧的是人民。

“最近其選區發生一些案件,如果PPS可以執行任務配合警方,相信治安問題會更快獲得解決。”

她說,PPS不能執行任務,警方就應加強治安,而事實上,如果人民感到安心,PPS根本不需存在。

公正黨馬章武莫區州議員李凱倫對中央政府,非但沒有深入了解PPS成立的目的,反而將它當作威脅社會安全的團體,感到遺憾及失望。

“PPS就如中央政府成立的睦鄰計劃中心或警察之友,旨在讓地方居民參與維持治安的工作,協助警方打擊罪案,P成立以來,過去不曾聽過警方投訴PPS在阻礙警方執法。”

“在舉辦大型活動時,基于警方人力不足,PPS也扮演維持交通秩序的角色。”

他認為,政府應深入了解人民對PPS的看法,它到底該不該存在,應由人民判斷。若PPS真的面對註冊法令上問題,也可給時間糾正。

他促請內政部少搞政治,應把更多精力放在地方治安。

黃漢偉:不能先逮才安罪名

行動黨亞依淡區州議員黃漢偉說,內政部周二(4日)才證實檳州志願巡邏隊違法,顯示早前對巡邏隊展開的逮捕行動,並不恰當。

“在法律原則上,你不能先逮捕,過后才說我犯了什么法;我為隊員感到不值。”

他認為,內政部針對巡邏隊的一連串事件,含有政治動機。

“內政部指巡邏隊是個影響社會安寧的組織,但該隊其實是協助維護治安。”

他也質問,著名賭博勝地——雲頂度假勝地也可成立專屬的保安部隊,為何州政府不能成立巡邏隊,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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