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訊)新加坡咨詢委員會在檢討借貸管制框架后提出初步建議,合法放貸利率月息最多4%,引來放貸商反彈,抗議利息太低。
該委員會指出,當局願意收集更多反饋並作出調整后,才提呈最終方案。
該委員會于今年6月成立,主要檢討借貸管制框架,委員會15名成員來自借貸業、銀行業、學術界、公共部門及福利組織等領域。在經過4個月檢討和研究后,公佈5項初步提議,其中有2項提議具爭議。
這包括貸款者無論向多少家公司或金融機構貸款,貸款總額最多為月薪的四倍,年薪未滿2萬新元(約5萬令吉)者,最多只能借3000新元(約7746令吉)。
以上建議既能保護弱勢貸款者,又不會過于限制大部分借錢不達月薪四倍的貸款者。
另外,委員會也建議,除了貸款每月利息不能超過4%外,逾期償還貸款所徵收利率,每月最多為4%,且不允許額外徵收費用。
根據解釋,新建議可使貸款制度更簡化和透明,但至少兩名放貸商反映,4%月息並不可行,因月息太低使業者無法回本;倘若合法放貸商無法生存,或導致一些急需用錢的人轉向非法放貸商“求救”。
其他三項初步建議包括,放貸業者以每月貸款未清余額來計算之后的利息、制定一套準則來管制收賬手法,以及放寬廣告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