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嫣莉:老板,请以身作则
我国贪污事件一直是人民关注的,各种直指执法当局受贿成风的言论,令人民怨声载道,但人民有否自我检视,是否有履行自己的责任?
在最常见的交通违规事件中,人民常严声指责交警以开出罚单为由,向人收取“Kopi钱”,但事实上,笔者却曾见证有人在面临被检举时,选择当场“付钱了事”,尔后转身又破口大骂执法人员其身不正。
君可知,贪污是私相授受之举,若没有至少两方的授与受,贪贿行径如何成立?
以最常见简单的驾驶时用手机、超速、小违规事为例,民众若是犯下这些违例行径,原已属有罪,尔后以收买的方式脱罪,更是罪加一等,即使在法庭,行贿者也已非清白之身,若还要指责执法单位,岂不是五十步笑一百步?
要杜绝贪污的方式很简单,若真有违规行为,只要缴付正当却价格昂贵的罚单罚款便行,归根究底,这也是违规者不想“多付”的观念引发。
相信这并非是所有人的选择,但是若执法当局受贿之风真如此强烈,而行贿之人也不在少数。
有权利就有责任,这是政府及人民都需要明白的道理,想要看到清廉的政府,人民也要从小事做起,如果不能停止违反交通条规,至少可以不“直接付钱”。
好吧,人民是老板,老板,请先以身作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