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少年变皮包骨. 控疏忽照顾儿子 少年母认罪17日下判
(芙蓉5日讯)皮包骨少年母亲罗拉,今日在地庭改口承认两项疏于照顾儿子罪名,案订本月17日下判。
罗拉于今年6月27日首度面控时否认罪行,原订今早聆讯,被告突然俯首认罪。
罗拉(40岁,餐饮员工)在通译员宣读两项控状后,表示认罪。
其辩护律师莫哈末哈尼菲随后向法官卡马鲁丁指出,他需要至少1个星期准备结案陈词,要求法官择日下判。
前保母与少年相聚
罗拉被控今年1月至6月21日凌晨2时30分之间,在汝来凤凰山庄组屋一间单位,蓄意疏忽照顾儿子莫哈末菲道斯(15岁),牴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疏于照顾)。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被告于今年6月21日凌晨2时30分,在同样地点蓄意不理会儿子莫哈末菲道斯,让其住在一个不适合的环境,牴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3(c)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莫哈末菲道斯和前保母诺菲特丽,皆有出现在法庭。此案主控官为阿末特里鲁丁。
少年喊妈妈缘悭一面
皮包骨少年莫哈末菲道斯,周二在福利局官员陪同下现身法庭,其前保母诺菲特丽也到法庭与他短聚,唯莫哈末菲道斯始终未与母亲罗拉见上一面。
莫哈末菲道斯和诺菲特丽一直待在证人室,罗拉则在开庭前快步走入法庭,以避开摄影记者的镜头。
莫哈末菲道斯在媒体拍照时,相信是一时羞涩而一度回避镜头,唯过后也露出笑颜。
当诺菲特丽在证人室抱起莫哈末菲道斯期间,后者不时叫喊妈妈“Mama”。
目前仍由福利局照顾的莫哈末菲道斯,看来精神状态良好,也长肉,与被发现时皮包骨的情况判若两人。
新闻背景
残疾少年瘦剩皮包骨
森州移民局今年6月21日凌晨2时30分,前往汝来展开取缔非法外劳行动时,无意中发现残疾少年莫哈末菲道斯。
虽然已15岁,但莫哈末菲道斯因被关起来长达1年,长期营养不良,瘦剩皮包骨。
莫哈末菲道斯被发现时如同五六岁的儿童,体重只有14.3公斤,居住环境情况糟透,周遭满布屎尿,处境堪怜。
少年目前安置在沉香希望之光儿童院,由福利局代为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