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少年變皮包骨. 控疏忽照顧兒子 少年母認罪17日下判

(芙蓉5日訊)皮包骨少年母親羅拉,今日在地庭改口承認兩項疏于照顧兒子罪名,案訂本月17日下判。

羅拉于今年6月27日首度面控時否認罪行,原訂今早聆訊,被告突然俯首認罪。

羅拉(40歲,餐飲員工)在通譯員宣讀兩項控狀后,表示認罪。

其辯護律師莫哈末哈尼菲隨后向法官卡馬魯丁指出,他需要至少1個星期準備結案陳詞,要求法官擇日下判。

前保母與少年相聚

羅拉被控今年1月至6月21日凌晨2時30分之間,在汝來鳳凰山莊組屋一間單位,蓄意疏忽照顧兒子莫哈末菲道斯(15歲),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疏于照顧)。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次控狀指被告于今年6月21日凌晨2時30分,在同樣地點蓄意不理會兒子莫哈末菲道斯,讓其住在一個不適合的環境,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第33(c)條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莫哈末菲道斯和前保母諾菲特麗,皆有出現在法庭。此案主控官為阿末特里魯丁。

少年喊媽媽緣慳一面

皮包骨少年莫哈末菲道斯,週二在福利局官員陪同下現身法庭,其前保母諾菲特麗也到法庭與他短聚,唯莫哈末菲道斯始終未與母親羅拉見上一面。

莫哈末菲道斯和諾菲特麗一直待在證人室,羅拉則在開庭前快步走入法庭,以避開攝影記者的鏡頭。

莫哈末菲道斯在媒體拍照時,相信是一時羞澀而一度迴避鏡頭,唯過后也露出笑顏。

當諾菲特麗在證人室抱起莫哈末菲道斯期間,后者不時叫喊媽媽“Mama”。

目前仍由福利局照顧的莫哈末菲道斯,看來精神狀態良好,也長肉,與被發現時皮包骨的情況判若兩人。

新聞背景

殘疾少年瘦剩皮包骨

森州移民局今年6月21日凌晨2時30分,前往汝來展開取締非法外勞行動時,無意中發現殘疾少年莫哈末菲道斯。

雖然已15歲,但莫哈末菲道斯因被關起來長達1年,長期營養不良,瘦剩皮包骨。

莫哈末菲道斯被發現時如同五六歲的兒童,體重只有14.3公斤,居住環境情況糟透,週遭滿佈屎尿,處境堪憐。

少年目前安置在沉香希望之光兒童院,由福利局代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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