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款車200萬劫案 3人被控2人轉做證人

(沙登5日訊)“解款車200萬劫案”;警方今日提控3名嫌犯,另2名嫌犯已轉做污點證人。

雪州刑事調查主任拿督莫哈末安南指出,被控3人中,其中2人是在刑事法典第408(失信)條文下被控,另1人則是在刑事法典411(藏有賊贓)條文下被控。

他今日在沙登警區總部召開記者會時透露,其中1名嫌犯擁有失信前科,警方相信尚未遜獲的100萬令吉現款,仍在另2名在逃嫌犯身上。

此案于本月27日晚上9時許,在雪州沙登怡觀園LP7∕5路發生。

載有200萬令吉巨款的解款車停在路邊,3名保安員與1名司機,分別下車吃飯與在車內睡覺,結果讓匪“輕易”搶走車內巨款。

令警方驚訝的是,這批保安員吃飯時,連槍械也留在車內;警方掌握以上種種疑點,隨即逮捕4人查辦,隨后突擊彭亨增卡一間民宅,逮捕1名34歲的嫌犯時及起獲112萬3000令吉賊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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