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保險索償無下文 可透過仲裁庭討公道
汽車擋風玻璃遭到破壞,儘管車主已完成更換工作,可惜近兩個月都未完成索償程序。
⊙張先生指出,其汽車在9月17日發生意外后,翌日就送往搶修,並把賬單交予保險代理。
他說,維修費用是4700令吉,代理還告知他,以上案件的索償工作,都是在兩週內完成。”
“當限期結束后,我再次聯絡該名代理,惟對方卻要我等待其上司的電話,迄今都未有下文。”
他說,當初依據程序進行索償工作,對方則讓他癡癡的等,想知道能否通過消費人仲裁庭,取回維修費。
★麥嘉強律師
帶上消費人仲裁庭,固然是個方法,但現階段我會建議事主,先檢查保險合約內容中的細節。
其實在索償方面,是要胥視保險員的效率,因為對方若抱著只為了促進一單交易的心態,索償工作自然變得緩慢,再說,假設代理沒幫事主買到相關保險,這就變成了欺騙案。
當事主能做的工作都完成,還是無法索償時,就能透過仲裁庭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