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大副教授挑战煽动法违宪‧高庭无权限审理 案件移交联邦法院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马大副教授挑战煽动法违宪‧高庭无权限审理 案件移交联邦法院

(吉隆坡5日讯)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入禀高庭,挑战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违宪案,高庭法官卡马丁以高庭没有权限审理此案为由,将案件移交至联邦法院。



他在庭上也谕令所有与此案相关的审讯,都将展延至联邦法院有所裁决为止。

“由于我国有很多人在煽动法令被控,及挑战该项法令是否违宪,因此,我在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84及85条文下,让此案交由联邦法院审理。”

他也说,他也会向联邦法院提出2道问题,包括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在联邦宪法第10(2)条文中是否违宪,若有,是否会根据联邦法院第4(1)条文而取消,及煽动法令是否合法及在联邦宪法中是否还有效力,希望联邦法院鉴定。



人权组织聆审

阿兹米沙隆煽动案引起多人瞩目,许多人权组织都到来聆听,庭内座无虚席。

另外,阿兹米沙隆代表律师哥宾星在庭外向记者指出,他们对法官做出的决定感到满意。

询及哥宾星指煽动案被法官列为“特别案件”处理,他们是否会要求增加法官时,他指该律师团会考虑有关事宜,但不排除要求联邦法院以七司或九司听审的可能性。

阿兹米沙隆因早前在评论“雪州大臣风波时也援引2009年霹雳州政治危机”,而于9月2日在煽动法令第4(1)(b)和第4(1)(c)条文下被控,但他不认罪,并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他过后也入禀高庭,挑战有关法令条文是否违宪。

此案主控官为苏海米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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