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梁傑華
(檳城5日訊)“我很傷心,我們過去4年來的努力,就這么毀了!”
檳州志願巡邏隊總協調馬尼甘說,他對內政部證實該隊違反1966年社團註冊法令第5(1)條文一事,感到傷心。
他說,巡邏隊成立以來一直做好本分,協助維護社會的治安,如今卻被指違法。
“我們也不能做什麼,只能看州政府如何協助我們。”
馬尼甘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時,如是說。
湖內巡邏隊隊長黃梓楠堅持,檳州志願巡邏隊並不是非法的隊伍。
“我們由檳州政府成立,沒有違法。”
談及內政部要求巡邏隊交出所有資產,包括對講機、外套等配備,黃梓楠說,該隊根本沒什么資產。
“對講機、外套等又不是武器,為什么要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