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接受其他离婚方式 蔡秀萍:必要时愿辅导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可接受其他离婚方式 蔡秀萍:必要时愿辅导

(吉隆坡7日讯)大马富商丹斯里邱继炳要求与大马前美姐蔡秀萍离婚案,在吉隆坡审理案今日续审;蔡秀萍强调,这段婚姻已经结束,但如果法庭有谕令她接受辅导来挽救婚姻,她还是会遵照。



“这段婚姻确实无法挽救,但我可以接受透过其他方式来解决离婚问题。”

法官拿督杨惠婵是在答辩人蔡秀萍于云大舜引导下供证完毕后,问前者若大马法庭谕令后者接受婚姻辅导来挽救婚姻,她会有何做法。

法官也问她如在大马接受辅导,她是否还要继续在英国进行其离婚诉讼时,她说,她愿意接受大马法律的辅导,但她还会继续其英国的离婚诉讼。



结果杨惠婵择订本月28日决定,是否让邱继炳要求与蔡秀萍离婚案,在吉隆坡法庭审理的要求。

她谕令双方代表律师在11月14日或之前提呈书面陈词,并在11月19日回复陈词。

“由于上诉庭有令,要求此案需在本月内有所决定;因此,我不允许此案再有任何的展延,若其中一方没有按时提呈相关资料,裁决还是会继续进行。”

杨惠婵在案件于下午续审时,聆听双方供证后,这么指出。

支持孩子的决定

蔡秀萍早前也指出,他们一家人曾经在英国Rossway屋子庆祝过4次圣诞节;不过起诉人律师西勒斯达斯却驳斥其说法,他们大儿子并未出席聚会,因此不能算是“一家人”。

她也说,在5名孩子成年后,她是支持他们决定,包括女儿安裘琳的婚事;但丈夫邱继炳却反对她出席女儿婚礼。

她坦言和女儿安裘琳曾经吵架,后者甚至觉得她态度不合理及难相处等,但两人最终言归于好。

此外,蔡秀萍在休庭后,便在其英国律师团、女儿及保镖陪同下,在法庭大门前等候车子前来接送。

蔡秀萍及女儿所乘搭的车子是旧款的日产车,而其律师团则分别乘搭韩国现代汽车(Hyundai)。

邱继炳曾同意回英休息

蔡秀萍在云大舜引导下,指她在1999年回马照顾生病的妈妈,直到妈妈过世后就回加拿大,而她也因婚姻出现状况,而在2003年至2007年期间没有回来大马。

“他(邱继炳)在2008年中风后,我从加拿大飞回大马照顾他,直到他的健康状况稍微好转后,就陪同他一同出差。

“医生有指示,说邱继炳不能有太大压力,必须减少工作量,所以我和他就在大马主卧房内讨论,而他也同意英国Rossway的住家,是可以休息的地方;但他忘了此事。”

蔡秀萍也说,在他们决定回来时,邱继炳也有指示她重新粉刷英国Rossway小屋,但翻新后的Rossway小屋,因装不进主人的衣服,他们决定搬回Rossway山庄别墅。

邱继炳反对申请英签证

蔡秀萍说,她曾欲申请需200万英镑(折约1000万令吉)的英国投资签证,但遭邱继炳反对。

“我当时已与当地移民局官员备妥各文件,申请该签证或成为英国公民,是为了周游列国时可通行无阻。”

她指出,她的生活费、医药费皆由邱继炳经济援助。

“我以为当年(80年代)离开大马到澳洲时已‘放弃’大马公民身分,直至申请英国公民时,大马驻英国最高专员署要求我交出大马护照和身分证,才知晓自己仍是大马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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