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行燈非頻閃燈 公會收集受罰個案

(莎阿南7日訊)馬來西亞汽車音響裝飾冷氣公會最近接獲有關安裝日行燈(Day running light)而被開罰單的投訴,該會將收集這些“證據”后,向執法當局反映。

該公會理事羅開豐今日在記者會說,有客戶向該會出示罰單,罰單上指車主安裝了違規的頻閃燈(Strobe light),其實車主安裝的是日行燈。

“陸路交通局沒有說明日行燈是違規的,我們也不確定執法官員在值勤前,有沒有掌握足夠資訊,當他們值勤時卻凡是看到發光的燈,就開出罰單。”

他說,行內人都知道頻閃燈功能不斷閃爍,一眼就能辨出日行燈和頻閃燈差別,他不排除官員混淆這兩類車燈。

出席者包括馬來西亞汽車音響裝飾冷氣公會會長林美珠和秘書葉瀚樺。

羅氏也說,除了日行燈,一些同行業者也投訴有關安裝白色LED燈的車主遭開罰單,事實上LED燈除了美觀、省電且特別光亮,因此該會會去收集這些罰單,向當局釐清這方面疑問,因為該會有義務讓消費者和業者清楚相關訊息。

未傳達足夠資訊

他也釐清車主是否可以安裝會發光但不會閃爍的Bumper Light(車尾燈),並認為這款車燈更加安全,每當剎車時,后面車輛會留意到前方車子剎車。

另外,林美珠補充,日行燈主要是在白天開車時,能讓車主在雙線路判斷車輛的距離,減少意外發生。

“就像陸路交通局實行摩哆白天亮著大燈行駛原理,我們希望當局關注在路障取締違規車輛時,作出準確測試。”

她說,或許當局未向執法官員傳達足夠資訊,以致許多車主無辜接獲罰單,業者生意也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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