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接罰單向公會投訴 日行燈合不合法待確定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車主接罰單向公會投訴 日行燈合不合法待確定

(莎阿南7日訊)馬來西亞汽車音響裝飾冷氣公會最近接獲很多有關安裝日行燈而被開罰單的投訴,該會將收集這些“證據”後,向執法當局反映此事,再三確認安裝日行燈是否合法。



該公會理事羅開豐今日在記者會說,有客戶向該會出示罰單,罰單上指車主安裝了違規的頻閃燈(Strobe light),其實車主安裝的是日行燈(Day running light)。

“陸路交通局沒有說明日行燈是違規的,我們也不確定執法官員在值勤前,有沒有掌握足夠資訊,當他們值勤時卻凡是看到發光的燈,就開出罰單。”

不排除官員混淆



他說,行內人都知道頻閃燈功能是不斷閃爍,一眼就能辨出日行燈和頻閃燈的差別,他不排除官員混淆這兩類車燈。

出席者包括馬來西亞汽車音響裝飾冷氣公會會長林美珠和秘書葉瀚樺。

羅氏也說,除了日行燈,一些同行業者也投訴有關安裝白色LED燈的車主遭開罰單,事實上LED燈除了美觀、省電且特別光亮,因此該會會去收集這些罰單,向當局釐清這方面疑問,因為該會有義務讓消費者和業者清楚相關訊息。

他也釐清車主是否可以安裝會發光但不會閃爍的Bumper Light(車尾燈),並認為這款車燈更加安全,每當剎車時,後面車輛會留意到前方車子剎車。

另外,林美珠補充,日行燈主要是在白天開車時,能讓車主在雙線路判斷車輛的距離,減少意外發生。

“就像陸路交通局實行摩哆白天亮著大燈行駛原理,我們希望當局關注在路障取締違規車輛時,作出準確的測試。”

她也說,或許當局未向執法官員傳達足夠資訊,以致許多車主無辜接獲罰單,業者生意也受影響。

林美珠︰提供官員資料
分辨車燈類別

林美珠說,該會將在近期內與陸路交通局官員會面,以提供充足資料,協助執法官員分辨各種車燈類別。

“屆時,我們也會攜帶這些展示在記者會上的車燈類別,據我了解,當局也沒有如此充足的資料。”

羅開豐也說,該會也願意協助和配合陸路交通局,如何向業者和消費者傳達正確資訊。

另外,他也說,只要車主不是安裝改裝版的氙氣燈,就不算違規。

“氙氣燈是個很好的大燈,夜間能比一般的燈照亮30%和省電,原裝車一般上都是採用氙氣燈,且是經過專員測試其安全性;不過改裝版的氙氣燈,其光線射程角度會偏高,會影響對面車輛,這也是陸路交通局考量的安全問題。”

官員取締汽車零件店?
羅開豐:無此事

羅開豐說,面子書上流傳一張陸路交通局官員進入汽車零件商店展開取締行動,這些沒有文字說明的圖片引來網友批評和辱罵,他就此為官員平反,證實沒有此事。

“我們第一眼看到這些沒有附上圖說的照片,都會誤解執法官員,甚至聽說官員沒收產品和開出罰單,其實這些是錯誤的說法。”

他解釋,其實陸路交通局官員進入汽車零件商店是為了執行教育工作,包括說明車鏡的透光度、車牌的規格等,都是在教育業者。

另外,他也說,只有一部分車主安裝頻閃燈,而目的就是為了炫耀,吸引別人目光。

他說,當局不允許普通車主安裝頻閃燈,是因為擔心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這些工具,冒充執法人員去為非作歹,對此,該會非常歡迎這項措施。

他說,該會也將囑咐會員,即這些頻閃燈只能售給執法單位或持有執照者,不能隨意售賣給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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