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日行燈合法 接罰單者可投訴
獨家報導:余佩妮
(吉隆坡8日訊)陸路交通局執法組主任嘉化莫哈末澄清,日行燈(Day Running Light)是合法,如果公眾因此接罰單,可到鄰近陸路交通局投訴。
他說,陸路交通局所有執法官員皆曾受訓,絕對分辨得出頻閃燈(Strobe Light)和日行燈的分別,不會發罰單給裝有合法日行燈的車主或駕駛者。
嘉化莫哈末今日針對有車主或駕駛者投訴,安裝日行燈遭官員開罰單一事,這樣向《中國報》指出。
他說,或者有些車主或駕駛者車輛是裝置改裝后日行燈而接罰單,這些個案則另當別論。
公會收集證據反映
他強調,該局官員受訓期間,課程內容包括各類車燈辨識,分辨各類車燈並非難事;公眾不滿和質疑有關罰單,可以向該局投訴尋公道。
馬來西亞汽車音響裝飾冷氣公會昨日召開記者會,指最近接獲很多有關上述情況接獲罰單的投訴,該會指將會收集這些“證據”后,向執法當局反映。
該公會也指近期會與陸路交通局官員會面,提供充足資料,協助官員分辨各種車燈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