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億廣告執照費沒匯公賬 林立迎促警徹查
(吉隆坡8日訊)國會公共帳目委員會透漏,吉隆坡市政局過去10年有多達1億3835萬令吉的廣告執照費,沒匯入市政局的公賬戶頭,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促警方徹查此事。
林立迎指出,該委員會上月30日召開記者會,並召見隆市長拿督斯里阿末菲沙問話,市長指由于當局沒有審計部門,所以不了解此事,答應會成立該部門進行管理,保證不會再發生類似事件。
他說,他在週三舉行的國會中,詢問聯邦直轄區部長拿督斯里東姑安南,該“醜聞”不是答應成立審計部門就能解決,一定要徹查誰負責此事,是否當中造成疏忽甚至含有刑事成分,如果查證,涉及人士一定要控上法庭。
他說,東姑安南雖然回答說會調查,稱如果涉及刑事成分將報警,但此事是否涉及貪污或刑事案不是由聯邦直轄區部和市政局調查,應交由警方。
他質疑,市政局既然沒有徵收廣告執照費,為何廣告牌一直出現廣告?
“從2004年至2014年共換了5名市長,前任及現任市長必須向大眾作出交代,到底此龐大數額的帳目為何沒有匯入公賬,當中是否涉及貪污。”
林立迎今早前往冼都警局報案后,這么指出。出席者包括泗岩沫區國會議員助理賴俊權及蔡秋發。
他直言,目前國會公共帳目委員會針對此事還未作出裁決,該委員會應向政府建議,把涉及者控上法庭或開除。
沒查案官要接手
林立迎週六在冼都警局報案后,因為報案對象是吉隆坡市政局,所以沒有查案官要接手該案件,該警局再開多一個文檔,交由金馬警局處理。
他說,金馬警局的一名查案官透過電話,向他詢問此案針對的對象是誰,他認為警方應該調查誰涉及此案,這是當局責任。
他補充,由于沒有查案官要接手此案,所以目前還未錄口供。
“我要求警方徹查此‘醜聞’,並援引刑事法典409公務員失信案及刑事法典420欺騙案展開調查,有關刑法分別是監禁20年加鞭刑和監禁10年加鞭刑。”
他指出,警方若查到此事涉及貪污,也應該把案件交由反貪污委員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