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會:至今僅控1行賄者 沒確實證據調查受阻

(吉隆坡9日訊)反貪污委員會副主席(防範)拿督慕斯達法說,對于金馬崙近日發生洪災事故與貪污有關一事,在經過該會從2013年調查至今,除了將一名非法開發業者嘗試賄賂官員2萬令吉,而被提控上庭外,其他的均是沒有確實證據,導致調查受阻。

“但在緊要的課題中,反貪會堅決認為需要多造的努力,才有望解決在金馬崙非法開發的問題。”

他說,儘管一些案件面對沒有確實證據,但該會並沒有放棄,同時也引用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7(c)、(d)和(e)條文調查有關金馬崙菜農非法開發政府土地一事。

臨時居住證遭濫用

“反貪會調查發現臨時居住執照(LPS)已遭到濫用,原本只是在特定的地區,但目前整個金馬崙縣都有人持有該執照,況且在違反有關條例后,執法單位沒有採取行動,以致問題無法解決。”

他今晚發文告說,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沒有清楚闡明有關開發為農業、生態旅遊的領域,其土地的限制;一些業者聘請外籍人士在週末“開工”,避免執法單位的取締。

他說,金馬崙縣議會和金馬崙縣土地局的權限需分開,避免出現灰色地帶,讓人有機可趁。

“非法活動涉及政治人物、政府官員和王室成員插手,造成執法單位的對付行動難以下手,同時有關當局,也沒有給予民眾一個有效的投訴方式。”

他說,該會將在11月25日舉行的全國廉正治理委員會(JITU)會議中,提呈多項建議,以避免金馬崙洪災再發生。

反貪會提出的建議

1. 重新探討發出臨時居住執照政策

2. 擬定金馬崙土地發展的明確政策

3. 落實控制外勞到金馬崙工作

4. 將金馬崙縣議會和金馬崙縣土地局的權限分開

5. 將森林保護區頒布憲報和列出範圍

6. 重新劃分原住民的重新安頓計劃(RPS)

7. 成立特工隊,有效執法

8. 有條件設立臨時居住執照地區

9. 重新探討1965年國家土地法令第425條文和第426條文

10. 落實新管理政策,包括在週末和公假派員監督和執法

11. 涉及皇室成員、政治人物名義的案件,設立一個審核系統,以維護皇室成員及政治人物的名聲

12. 成立一個有效及簡易的民眾投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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