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傷快捷通司機案 被告延長病院觀察期限

(檳城10日訊)上月被控面對以危險武器致傷檳城快捷通司機的被告張蘭嬌(49歲),在霹靂州紅毛丹精神病院接受觀察的期限已被延長。

檳城推事烏瑪德麗今日在接獲該院醫療報告,指張蘭嬌需延長1個月觀察期后,作出上述決定。

推事說,被告是在刑事程序法典條文342(被告被疑為心智不健全人士時的程序)下,獲准在該院延長觀察,并案訂下月10日過堂。

張蘭嬌上月10日被控上庭,面對以危險武器致傷司機的指控,她認罪不諱,她也在庭上說了兩次“他打我,他打我”。

當天通譯員也以華語讀出控狀后,她認罪不諱,經過通譯員及推事烏瑪德麗多次詢問是否明白指控后,她回答明白並且一樣表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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