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不准當小販 330業者聘當助手遭吊銷執照
(吉隆坡10日訊)鄉村與區域發展部副部長拿督阿歷山大南達林奇指出,根據1986年投資促進法令,是禁止外勞參與任何小販活動。
他說,不過,在該法令下的小型執照、貿易、商業及工業條例,外國商人獲准在我國經商置業。
“至今年9月,共有290名小販因違例遭罰款,另330人則因聘外勞當助理遭吊銷執照。”
阿歷山大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如是口頭回答巫統而連突國會議員阿末納茲蘭提問。
阿歷山大說,吉隆坡市政局有權根據該法采取行動對付和吊銷違法外國公司執照;同時移民局也會依法逮捕違例個人或群體外勞。
“截至今年9月,當局共展開3808次取締行動,對付違例外籍勞工,包括在武吉免登區逮捕1664人。”
他披露,執法當局在取締時發現有地方小販聘請外勞,協助進行商業活動。
“吉隆坡市政局絕對不允許他們這么做,同時,隆市政局也會時刻監督有人將店面售賣或出租給外勞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