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翻卡巴星煽动罪成裁决 古蜜柯列替代上诉人
(布城10日讯)上诉庭今日允许行动党已故前主席卡巴星家属,要求上诉庭推翻高庭就卡巴星煽动案罪成的裁决,并将妻子古蜜柯,列为“替代上诉人”的申请。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兹雅阿里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基于古蜜柯是卡巴星的遗产管理人,因此一致批准申请,并择定明年1月21日聆审此案;其余二司是拿督斯里扎卡利亚及拿督阿都拉曼。
74岁的卡巴星生前是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他被指于2009年2月6日中午12时至12时30分,在吉隆坡半山芭路67号的卡巴星律师楼所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发表煽动性言论,即指霹雳苏丹撤除拿督斯里尼查霹雳州务大臣职,并委任拿督斯里赞比里为霹州大臣一事,可在法庭上受到质疑或挑战。
丧失国会议员
卡巴星因此被指牴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最高监禁5年。
高庭是于今年2月21日,宣判卡巴星煽动罪名成立,并在3月11日判处罚款4000令吉。
根据联邦宪法第48(1)(e)条文,国会议员若在刑事罪名下被法庭宣判监禁超过1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将丧失国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