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0日訊)檳州議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查哈拉在州議會動議,要求吊銷首長兼阿逸布爹區州議員林冠英的職務,因對方領導的行政機關未按照議會常規,按時把書面回答交給議員。
但議長拿督劉子健以林冠英已在上週五,提呈明年度檳州財政預算案時,交代說將在今日才把書面回答提呈至議會為由,駁回動議。林冠英當時不在議會廳。
去年505大選后,民聯執政檳州踏入第二屆任期時召開的首次州會議,已因議會刪減口頭質詢環節,及行政議會在議會結束后才提呈書面回答,引起反對黨不滿。
林冠英上週五提呈財案后,州議會今早繼續召開,查哈拉首個辯論財案時說,行政機關應在上週五的口頭質詢后,便把書面問答提呈至議會。
她認為,林冠英已違反議會常規第15條的會議流程條文,因第15(1)(h)條文闡明,書面問答必須在州政府提呈任何提案前進行,但林冠英在提呈2015年供應法案后,才提呈書面回答。
沒違反議會常規
查哈拉提醒,議會流程是非常重要,確保會議在民主議會原則下順利進行。
“若議會條規在未經議會通過下,被隨意修訂、更改或不被遵守,州政府又如何確保民眾遵守州議會通過的法令?”
查哈拉說,國陣執政時期,從已故首任首長丹斯里王保尼、敦林蒼祐到丹斯里許子根,都會在3小時的口頭質詢后提呈書面問答,沒違反議會常規第15項條文。
她說,州政府去年在議會結束后才提呈書面問答,反對黨當時提出抗議,但如今重蹈覆轍,顯得不尊重議會,影響議會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