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拔士峇魯火車維修站多弊端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甘拔士峇魯火車維修站多弊端

(吉隆坡10日訊)《2013年總審計司報告》系列3對于馬來亞鐵道公司(KTMB)于柔佛新山甘拔士峇魯火車維修站興建工程有多處讓人不滿,當中包括承包商竟在沒有獲得發展准證(KM)情況下,展開興建工程。



審計報告指出,根據1976年城市與鄉村規劃法令第19(1)條文,任何工程展開前,承包商都必須取得當地地方政府所發出的發展准證,新山市政局在2012年6月15日批出有關准證,惟調查發現承包商早在1月取得土地擁有權后即施工,市政局也于4月12日發出罰單給該承包商。

盡管鐵道公司解釋指因大馬鐵道資產局(PAK)于3月7日才提出有關申請准證要求,延遲申請該發展准證,雖該公司曾提早向市政局要求先給予施工,但審計司報告認為,該工程沒有獲得准證,地方政府執法單位有權採取行動。

此外,除沒有事先取得發展准證,就連合約也逾期簽署,審計報告說,根據同意書發出后,4個月內必須簽署合約,而該工程同意書于2011年12月20日發出,惟直到127天或4個月后,在2012年7月24日交通部和該公司才簽下合約。



“交通部應該依照規定時間進行相關程序,以保障政府利益。”

員工宿舍沒獲完工證

員工宿舍(Running Bungalow)雖為甘拔士峇魯火車維修站中100%完成工程之一,但該棟建築物在沒有獲得完工證(CCC),即讓馬來亞鐵道公司員工入住。

審計報告指出,截至2013年12月31日,該維修站工程完成約81.04%,其中只有員工宿舍已100%完成,但是審計司發現該宿舍還沒獲得相關准證,即讓員工入住或將帶來一定危險。

該公司向總審計司解釋指,在沒有取得准證即啟用該員工宿舍,是為減輕該公司承擔,減少支付員工居住酒店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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