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交通工具逾68%超龄 巡逻车需加强维修
(吉隆坡10日讯)《2013年总审计司报告》系列3揭露,全国2万2726辆警队交通工具中,有逾1万5626辆(68.8%)已超过8年车龄,其中超龄的警队巡逻车(MPV)就有1530辆(42.1%)。
报告指出,自武吉阿曼于2013年7月成立防范及打击罪案局(JPPJ)(现已改为防范罪案及社区安全局)后,警队巡逻车(MPV)及大型摩哆巡逻队(URB)便由该局负责,但交通工具的保养、维修及替换工作等,皆有待加强。
根据总审计司从全国5个警区(东北县、莎阿南、新山南区、亚庇及八打灵再也)的抽样检查显示,278辆交通工具中有83辆超出车龄1至6年,占所有交通工具的29.9%。
报告揭露,巡逻车在送往维修过程后,有72辆巡逻车无法在1至4周内使用,81辆巡逻车无法在24周内,4辆巡逻车无法在45周后使用,影响警队日常巡逻工作及表现。
“警队的维修机械师不足,使巡逻车在进行各类维修及保养工作时速度缓慢,无法尽快投入回到工作上。”
根据报告显示,相比起其他行业,5个抽样检查的警区分别面临49.1%至77.8%的维修机械师不足问题,亦即缺少26至78人。
报告也指出,截至2013年12月31日,警队只有1383名维修机械师,还拥有148个空缺。
赞摩哆巡逻队助降罪案
审计报告赞扬警队,指大型摩哆巡逻队(URB)计划,有助于降低社区罪案率,但警队需做足后勤工作,以更有效率地执行巡逻任务。
报告指出,在5个抽样警区中,自从大型摩哆巡逻队展开巡逻行动后,地区罪案已从2012年的1765宗,跌至去年的1553宗,整体罪案率共下降了12%。
报告也提醒警队及各警区,必须严厉对付不将摩哆定时送往维修的巡逻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