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紫凌:可遇不可求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陈紫凌:可遇不可求

人家说好姻缘可遇不可求,我觉得一个好警官也可遇不可求。



由于工作的关系,几乎每周都要采访警方节目至少两次,但警阶低的普通警员,一般没有向媒体发表案件谈话的发言权,记者若要问警方有关案件的进展,就必须找该县的警区主任、有关案件的部门主任(如肃毒组主任、商业罪案调查主任等)、刑事调查主任,有时大案件就必须找“警队一哥”,即槟州总警长回应。

每当一名警官调任到一个州属时,必会有一个记者会,宣布他接管有关职位,事后该警官也会告诉记者其手机联络号码,并告诉记者,以后有什么事可随时打给他。

上任槟州总警长确实说到做到,就算有时没接听到电话,事后也会回电,但现任总警长上任至少两年之久,我都没成功联络上他,换言之他从没接过一通我拨打的来电。



我以为他“一视同仁”,但后来发现他只接听一些“重要”媒体的电话,如马新社、星报及电视台记者的来电。

每当有大案件发生,需要取得他的回应时,我就会很苦恼,在没办法下只能向副总警长下手。

不得不提上任东北县警区主任,他上任后真的有“三把火”,指示记者不用再来其办公室找他询问案件,若要询问案件进展传短讯即可。

每次其县属有案件,我要取得其回应时,就会百般无奈,打电话追问他,必会被他臭骂一顿,传讯是最好的方法,但大多数他都没回音。

现任东北县警区主任就是可遇不可求的“好缘分”,他就像神庙的黄大仙有求必应,每次询问他都可取得有关案件进展或回应,我不怕没新闻向上司交差。

警方每次强调警民合作,合力打击罪案,警官与记者也算是“警民”吧,但又有多少警官能真正做到?

每次警官致词都会说警方与媒体关系唇齿相依,加强合作关系,可助警方遏止罪案。

也许,能真正发挥到唇齿相依的合作关系,也是可遇不可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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