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紫凌:可遇不可求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陳紫凌:可遇不可求

人家說好姻緣可遇不可求,我覺得一個好警官也可遇不可求。



由于工作的關係,幾乎每週都要採訪警方節目至少兩次,但警階低的普通警員,一般沒有向媒體發表案件談話的發言權,記者若要問警方有關案件的進展,就必須找該縣的警區主任、有關案件的部門主任(如肅毒組主任、商業罪案調查主任等)、刑事調查主任,有時大案件就必須找“警隊一哥”,即檳州總警長回應。

每當一名警官調任到一個州屬時,必會有一個記者會,宣布他接管有關職位,事后該警官也會告訴記者其手機聯絡號碼,並告訴記者,以后有什么事可隨時打給他。

上任檳州總警長確實說到做到,就算有時沒接聽到電話,事后也會回電,但現任總警長上任至少兩年之久,我都沒成功聯絡上他,換言之他從沒接過一通我撥打的來電。



我以為他“一視同仁”,但后來發現他只接聽一些“重要”媒體的電話,如馬新社、星報及電視台記者的來電。

每當有大案件發生,需要取得他的回應時,我就會很苦惱,在沒辦法下只能向副總警長下手。

不得不提上任東北縣警區主任,他上任后真的有“三把火”,指示記者不用再來其辦公室找他詢問案件,若要詢問案件進展傳短訊即可。

每次其縣屬有案件,我要取得其回應時,就會百般無奈,打電話追問他,必會被他臭罵一頓,傳訊是最好的方法,但大多數他都沒回音。

現任東北縣警區主任就是可遇不可求的“好緣分”,他就像神廟的黃大仙有求必應,每次詢問他都可取得有關案件進展或回應,我不怕沒新聞向上司交差。

警方每次強調警民合作,合力打擊罪案,警官與記者也算是“警民”吧,但又有多少警官能真正做到?

每次警官致詞都會說警方與媒體關係唇齒相依,加強合作關係,可助警方遏止罪案。

也許,能真正發揮到唇齒相依的合作關係,也是可遇不可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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