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美通緝要求引渡 伊朗商人獲人身保護令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遭美通緝要求引渡 伊朗商人獲人身保護令

(布城11日訊)一名因涉嫌走私軍用天線至香港和新加坡,被美國通緝的伊朗籍商人,今日在聯邦法院成功申請得人身保護令。



這名伊朗籍男子阿敏拉溫(約30歲)是于去年11月20日,因地庭法官允許控方讓內政部引渡他到美國的請求,而向高庭申請人身保護令,但遭高庭駁回。

以上訴庭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勞勿斯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今日推翻高庭裁決,在宣讀判詞時指,根據1992年引渡法令第6條文,被告並沒有在大馬犯下與在美國同樣的罪狀,因此被批准獲釋。

五司包括東馬大法官丹斯里里察馬蘭俊、聯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哈山、拿督再潤阿里及丹斯里陳國華都一致通過上述判決。



阿敏拉溫代表律師丹斯里莫哈末沙菲益指被告在上訴有最終判決前,一直被扣留在雙溪毛糯監獄,而被告明晚將飛往伊朗德黑蘭;此案主控官納茲蘭副檢察司。

阿敏拉溫是于2012年10月在大馬被逮捕後,美國政府要求將他送渡至該國,以在華盛頓法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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