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訊)一名患有閱讀障礙的小六生起訴考試局和大馬政府疏忽導致洩題事件發生案今日過堂,高庭諭令教育部考試局等兩造,必須在明年1月6日再過堂日之前,入稟答辯書提出抗辯。
今日僅有訴方代表律師拉惹德蘭及辯方代表律師祖麗娜出席,家屬則不見人影。
小六檢定考試(UPSR)今年9月發生科學、英語、數學和淡米爾文考題洩露,導致小學生必須重考;一名13歲學生阿南達因此入稟吉隆坡高庭,起訴教育部考試局和大馬政府。
沒列明要求多少賠償額
不過,由于阿南達未成年,而由其母親瑪卡拉代為入稟此案。
根據訴狀,這名在吉隆坡敦依斯邁花園國小二校就讀的學生,因患有閱讀障礙,在得知重考部分試卷后,比其他學生更緊張和倍感壓力,以致出現情緒和精神壓力問題。
訴狀說,因為答辯人或其代理及員工的疏忽,導致起訴人面對虧損、精神壓力和失去動力面對重考,更何況起訴人是一名患有閱讀障礙問題的孩童。
起訴人把考試局主任和大馬政府列為第1和第2答辯人,但沒有列明要求多少數額賠償,只提到要求加重、特別和普通賠償,同時也要求法庭宣判一宗聯邦法院案例有違憲法第69(2)條款,因為起訴人是不可能依據有關案例,起訴直接涉及洩題的官員。
訴狀指考試局主任必須為所有政府考試試卷負責和監督,包括小六檢定考試。
它說,考試局沒有一項確保試題不外洩的系統,也無在運送試卷至全國各校時,監督其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