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州議會. 民聯7州議員 反對通過水源法案

(馬六甲12日訊)甲州立法議會7名反對黨議員,反對2014年甲州水源法案的通過。

反對的議員包括民主行動黨6名議員吳良山、林敬賢、陳仲祥、鄭國球、邱培棟、賴君萬,以及伊斯蘭黨武吉峇汝州議員卡立。

反對黨議員基于有關法案涉及層面廣,有損民眾及農戶的利益,並且多項條文皆牴觸現有法律,為此反對。無論如何,有關法案獲國陣21名議員舉手通過。

魯容州議員吳良山在記者會上指出,有關法案涉及層面廣,尤其對那些有用生水(井水、河水、湖水、溝水或地下水)的民眾,都需繳費。雖然可申請豁免,但需提出申請及委員會批准。

需使用者申請豁免

“彭亨州的水源法案,只要是自家使用以進行清理屋子範圍的生水,都自動豁免。甲州的法案卻需要使用者申請豁免,情況不同。”

他說,在申請使用生水執照的當而,百姓可面對刁難,也可能出現貪污、走后門、靠關係等事件。

另外,格西當州議員陳仲祥較早前參與辯論時指出,有關法案出現許多與現有法律相牴觸的地方,包括對污染水源者,可施以3萬至30萬令吉的罰款,並可坐牢5至7年。然而,有關案件只能在推事庭審理,而推事庭的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令吉及坐牢5年。

“第28條文闡明,當局若要進入一私人地檢查,只需發通告給地主,若地主沒答覆就表示同意。但在法律上,沉默不代表贊同,當局必須獲得地主同意或申請庭令。”

他說,法案註明農業地只能使用5立方公尺的生水,國文版指“任何時候”,英文版則限“一天”,有所出入,而且也未註明農地的面積。

林敬賢促指示水利灌溉局

定期清理河道垃圾

(馬六甲12日訊)民主行動黨峇章州議員林敬賢促請州政府指示水利灌溉局,定期清理河道及集水池的垃圾與雜草,避免在大雨時無法發揮作用,引發閃電水災。

他以阿依沙叻新村于2011年花了400萬令吉闢建的集水池,目的是為了治水,然而自開闢以來,卻從未清理,以致集水池被垃圾嚴重阻塞,無法順暢排水。

“我于10月17日拍下阻塞的照片后,發給水利灌溉局要求清理,卻不受理;10月29日再次投訴,問題依舊。”

林敬賢今日在州議會上,參與辯論2014年甲州發展附加撥款動議時,如是指出。

他對首長指“清理河床擔心將導致土蝕”的解釋,感到難以接受。他認為,定期清理而非久久一次的“大動作”挖深河床工作,並不會造成土蝕問題。

鄭國球:免浪費納稅人錢

應善用水源信託基金

(馬六甲12日訊)民主行動黨怡力區州議員鄭國球希望州政府善用甲州水源信託基金,以免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他說,甲州政府將從每月收到生水費,撥出10%作為甲州水源信託基金。

他說,州政府的許多法定機構及子公司各面對高達數以千萬令吉計的累積虧損,應引以為鑒,確保水源信託基金獲得善用,以免浪費人民用血汗換來的納稅錢。

鄭國球辯論設立甲州水源信託基金法案時說,面對虧損的法定機構或子公司包括布特拉專科醫院(4204萬令吉)、馬六甲廣場(769萬令吉)、馬六甲牛肉(184萬令吉)、馬來伊斯蘭世界國際教育(230萬令吉)、馬六甲第一24小時商場(360萬令吉)、甲國際貿易中心(580萬令吉)、聯營公司旺KMB(4554萬令吉)。

他說,這証明州政府屬下有多家子公司面對虧損,最終使到人民去承擔。

他說,政府應製造更多商機及就業機會,但州政府卻開設更多子公司與商家及人民競爭,更糟的是,多家以公款設立的子公司面對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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