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州議會. 首長指示僱主安排搬遷 外勞應住宿舍非店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甲州議會. 首長指示僱主安排搬遷 外勞應住宿舍非店屋

(馬六甲12日訊)甲州首長拿督斯里依德利斯哈侖指出,外勞僱主應安排外勞住在員工宿舍,非住在店屋。



他說,店屋屬于商業單位,不應充作員工宿舍。地方政府擁有這方面的條例,但在執行方面卻存在偏差及紕漏。

“地方政府可指示僱主,安排外勞遷至員工宿舍居住。”

覺得市區不安全



依德利斯哈侖今日在州議會口頭問題時段,回答馬華望萬州議員拿督吳俊兌的附加問題時,如是指出。

吳俊兌說,他日前到愛極樂新商業中心理髮,卻看到許多外勞出入,顯然這些外勞都是住在商業中心,令他覺得很不安全。

另一方面,依德利斯哈侖指出,截至9月30日為止,甲州共有603個土著商業單位還未賣出,其中240間或總值8997萬3570令吉的單位已有住用證,另外363間或總值1億6906萬2882令吉未有住用證。

水災援助金表格議員簽名
首長:沒問題

(馬六甲12日訊)首席部長拿督斯里依德利斯哈侖說,水災援助金申請表格由代議士簽名證實不成問題。

他說,代議士到水災災區瞭解情況后,在援助金申請表格上簽名的目的是證實水災發生。

首長是回答民主行動黨魯容區州議員吳良山的口頭附加問題時,這么指出。

吳良山說,他和該黨格西當區州議員陳仲祥曾面對過將選區水災援助金申請表格交到縣署后,全部被退回的問題。

他說,有關官員給予的理由包括:選區協調委員會或村委會沒提出申請,或有關撥款已交回給中央政府了。

申請表格全被退回

他說,閃電水災災黎只是申請200令吉援助清洗屋子,卻要經過繁文縟節,令人失望,政府應簡化申請手續。

陳仲祥說,東街納班底于8月15日發生閃電水災后,選區協調委員會指災黎的援助金申請表格資料不完整,援助金至今仍未獲批准。

甲州房屋、地方政府及環境行政議員拿督依斯邁回答陳仲祥的問題時說,他會調查東街納班底災黎申請援助金的問題。

他說,災黎只需填妥表格,附上身分証及水電費單影印本、災場照片,並交由村委會主席或選區協調委員會主席簽名証實。

吳良山要求首長回答,援助金申請表格由代議士簽名証實是否獲接受。

甲州農業及企業發展行政議員拿督哈山說,他看不出這有甚麼大問題,並建議首長不必回答,議長不必理會。

首長過后在議長拿督威拉奧斯曼建議下回答問題,指水災援助金申請表格由代議士簽名証實不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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