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7導致車禍違規行為 車牌清晰才能捉違規者

(吉隆坡12日訊)儘管陸路交通局啟動的大型取締違規車牌和車燈行動,蒙受外界批評及反映意見,但該局強調,該局必須通過管制交通工具車牌這項媒介,進一步管制造成車禍與死亡肇因的7大主要交通違規行為。

交通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日前在文冬出席活動時稱,他已指示陸路交通局總監,執法時也要伸縮性處理,不要矯枉過正,只要對付車牌號碼太密集或花俏的車主。

廖中萊的聲明顯然政府放寬取締違規車牌,但陸路交通局今日發表文告表明取締車牌的重要性。

該局指出,7大主要交通違規行為是沒有繫上安全帶或頭盔帶、駕駛汽車或摩哆時使用手機、雙線超車、闖紅燈、插隊、使用緊急車道及超速。

它說,控制這7項違規行為的前提是,必須在車牌清晰、不模糊及遵守該局設定的規格下,才能真正鑑定有關違規的車子身分。

該局舉例,很多撞了逃車禍,因為受害者或投訴者無法明確讀出肇禍車子車牌,或是車牌不清晰,以致未能鑑定肇禍車子。

文告指出,取締違規車牌行動也是藉以培養車主尊重及遵守法律,以及提升公路使用者“會被捕的意識”(POBC)。

“為了達到2014年至2020年道路安全藍圖的目標,必須展開執法行動,培養車主尊重及遵守法律的意識,進而減少車禍率。”

該局也指出,展開大型取締違規車牌和車燈行動,能夠順利進行執法行動,以及援引更適當的條規對付違規車主,避免出現車主使用假車牌,混淆民眾及執法當局。

該局強調,在取締行動上,執法官員不會偏袒任何一方,並會遵守法紀,不放過任何違規者。

7大主要交通違規行為

1.沒有繫上安全帶或頭盔帶

2.駕駛汽車或摩哆時使用手機

3.雙線超車

4.闖紅燈

5.插隊

6.使用緊急車道

7.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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