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好好才转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想好好才转

陆路交通局于11月1日起在全国展开取缔行动,检举不符规格的汽车车牌、氙气灯和频闪灯,两个星期后的今天突然“U转”,态度放软。这是不是雷声大,雨点小?



之前其态度是“一辆也不能少”,但因为执法太严,引来怨声载道,交通部长见不对劲,下令该局“伸缩性处理”,并说车牌字母只要看清楚就好了,不好吹毛求疵。

蓄意刁难

言下之意,是要交通局减少取缔力度。这样一来所衍生的问题就是:双重标准。



之前被取缔的车主岂不是很冤枉?接到的传票,还要不要缴还?当局对这些情况没交代,感觉就是准备无疾而终,避免被责难。

当局取缔违规汽车的车牌和车灯,用意当然是好,但最大问题是,它没经过周详策划,也没有估算各种可能性后果及备好应对方法;部长和议员官车的车牌不符标准,被揭发之后,更加深了人们的想法:交通局就是蓄意刁难民众。

社交网站周四流传,据说是陆路交通局向各州分局所发出的最新指示,要执法官员于本月12日起暂缓取缔违规车牌;较后该局彭亨州分局公关主任则向媒体指称,接到总部指示,即起取缔行动只针对氙气灯,而车牌不在取缔行动的检举范围内。

吸取教训

所以就是不捉违规车牌了?那以后捉不捉?车牌条例就算放宽也得有一个标准,怎样的车牌才是当局可接受?请说清楚呀。

不过,对政府单位尤其是陆路交通局种种雷声大雨点小,朝今夕改的情况,我们也不陌生。

该局必须吸取教训,在展开每个计划之前,先周详规划,探讨执法行动可能出现的争议,规划周全了,才敲案拍板落实。只要是出师有名,态度专业,策划严谨,实行周全,得到的支持声音必会大于反对的声音。有令必行,才能建立诚信,有效的执法才能让民众信服;朝令夕改,双重标准,受个人喜好影响,行动力忽强忽弱,又怎会不让人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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