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檳州政府宣布禁止小販聘用外勞掌廚,民間反應有贊有彈,小部分反對的人還高舉“種族歧視”牌子,宣稱此政策違反我國多元文化特色。
以我在首都吉隆坡待過一段時間的經驗,確實無法忍受當地的小販中心,幾乎有一半以上的攤格都是外勞掌廚,烹煮出來的食物味道走樣,奇差無比。
雖然你會說,食物好不好吃,因人而異,但對我來說,我所吃過外勞賣的福建面、炒粿條、雲吞面,真的很難下咽。
至于政府是否應禁止小販聘用外勞烹煮本地食物,站在消費者立場,我個人是贊同的,但我不認同外勞就一定煮不出好吃的檳州小食這個說法。
我認為只要懂得該食物的烹調技巧,並加以訓練,任誰都有資格煮出美味的食物。
就像華人也可以料理出美味的意大利菜,馬來同胞也可以制作美味的印度煎餅,洋人也可以在唐人街當一流的主廚。
所以若由我來處理這件事情,我同樣會禁止小販聘用外勞掌廚,畢竟我們有吉隆坡的小販中心為前車之鑑。
若不禁止,檳州小販中心的道地食物都是由外勞在賣,而且非常難吃的可能性很大,到時我們就無從選擇,只能夠吃“不種族歧視,但不太好吃”的檳州美食。
然而,我會保留其中幾間小販中心,不會禁止小販聘用外勞掌廚,讓反對這項政策,或覺得外勞煮的食物比較好吃的消費者,有選擇權到該小販中心消費,只要該小販中心能夠長久經營下去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