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房內擁毒! 待審青年加控一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牢房內擁毒! 待審青年加控一罪

(檳城13日訊)一名被還押檳監獄待審的巫裔青年,6天前竟被發現在牢房內擁毒,結果今日被加控多一罪,但被告不認罪。



地庭法官惹哈拉拒絕讓被告保釋,諭令他繼續還押在監獄,並將案訂在明年1月12日過堂,以待控方取得有關毒品化驗報告。

被告莫哈末韓那菲(24歲),來自威省打錫牛汝莪,他之前是因為在北海法庭面控而被還押在檳監獄。

他今日面對的罪狀是指他在今年11月6日上午10時30分,在檳四坎店監獄牢房內,非法擁有10克的海洛因毒品,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39A(2)項下被定罪。



此罪最低刑罰是5年監禁,最高是達30年的終身徒刑,另加不少過10下鞭笞。

被告沒聘律師,案由西蒂艾莎副檢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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