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陸稅收局擺“烏龍”,令地主繳交兩次地稅,當局答應歸還多出的款額,但遲遲沒有下文。
⊙林小姐指出,父母在靈市擁有一塊土地,最近卻接獲內陸稅收局的信函,指父母逾10年沒有繳交地稅。
她說,父親多年來在國外工作甚少回家,所以便和母親前往當局詢問詳情,查出拖欠的地稅高達8000多令吉。
她指出,當局官員指若再拖延不還地稅,政府將查封該土地,為了不要引起麻煩,所以便刷卡繳交該筆欠款。
她說,幾個月前父親回國,詢問下才發現父親每年都有繳地稅,而且還有單據證明。
“我們拿出單據向當局證明,原來當局多年來因為系統問題,每年都郵寄兩封信函給父母,令我們以為沒有繳稅。”
她指出,當局雖然答應退款,但每次詢問進展時一直沒有答复,似乎有心拖延,應該怎么辦?
★林若輝律師
建議林小姐以信函方式向內陸稅收局追款,因為有白紙黑字的證明,至少當局在拖延歸還款項時,能夠作為證據進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