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吉坡.陸兆福:有違黨章 早前會議決定不合法

(亞羅士打14日訊)民主行動黨全國組織秘書陸兆福說,該黨黨章授權州主席決定州聯委會議日期,早前舉行的會議和決定並不合法,也不受中委會承認。

他是針對有報章報導該黨吉州聯委會有一批人曾在10月30日召開首次會議,并做了些決定,指這是不合法。

陸兆福昨晚在行動黨太子路總部會所,在行動黨吉州聯委會新職委召開首屆會議后,在記者會這么說。

“在吉州聯委會首次會議上,討論如何加強該黨運作、解決黨內任何誤會,做好黨務讓該黨變得強大。”

規定期限內開首次會議

被記者詢及改選后的首次會議拖延許久才進行,他回應黨章規定聯委會需在每2個月開1次會議,雖該會議距離改選已超過1個月,但仍在黨章裡的規定期限,無造成任何問題。

他說,該會議沒有通過任何議決,執委達成共識必須合作,確保黨務正常運作。

他形容,會議非常和諧,黨代表公開發表意見,中委也表示樂意聆聽。

出席者包括全國副組織秘書蘇健祥、伍薪榮、前任行動黨吉打州臨時委員會主席再里爾、州聯委會主席陳國耀、署理主席林秋、秘書周煒坪、副主席黃成南、卡魯納嘉南和其他州委。

林秋:黨員無需爭位

分工合作完成黨務

林秋對于此次會議表示滿意,并提及黨員其實無需爭位,而是以分工合作方式完成黨務,相信該黨未來會更好。

“我非常感謝中委前來為我們講解黨章,因為目前剛上任,對很多事情還不清楚,畢竟政黨和社團的運作有所不同。”

他說,大家都是為黨而非個人利益付出,而且都是新人,彼此都在學習怎樣合作,希望州主席和州委都能互相尊重。

他舉例,在會議上提及州聯委會的首次會議應盡早進行,才能顧及黨員權益。

他說,雖然黨章規定可以在2個月的期限內召開會議,但他有提出州聯委會應在目前的重整階段多開會。

他說,會尊重州主席擇定開會日期的權利,只是希望會議日期可以以協商方式討論,以大家方便的時間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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